■中国需要文艺复兴吗? □李静 有关“中国是否需要文艺复兴”的探讨,目前已变成到底中国需要“个人觉醒运动”还是需要“社会复兴与道德重建运动”的论争,“文艺”暂且被放在了一边。刘军宁和崔卫平二位先生选择前者(但也并未排斥后者),认为可借助文艺达致国人对“个人尊严”的觉醒;秋风先生选择且只选择后者,认为中国“放纵的、原子式的和物质主义的个人”及其文艺已经过剩,因此无需“文艺复兴”,相反,倒是需要一场“让个人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的社会复兴与道德重建运动,以形成保护个人尊严的“元规则”,才是当务之急。 “空荡荡的个体”? 秋风先生的《道德重建、社会建设与个体尊严》一文让我感到困惑之点有二:1.他批判了欧陆启蒙主义运动的“建构论唯理主义”,推崇“以英格兰普通法传统为经验基础的英国个人主义传统”,但是他给中国问题所开的“社会复兴与道德重建运动”的药方及其论述方式,却是“建构论唯理主义”式的,因篇幅所限,不能在此详加分析。2.他关于“个人”、“个体”的描述和想象只局限于人类的动物性或物质性存在,因此一谈及“个性解放”,就是对个人“动物性欲望”的完全放纵,这是他反对“中国文艺复兴”的道德基础;而他所提供的惟一救赎之路,就是“让个人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让每个人具有在与他人的互动中生成此类规则的能力(“规则”指的是道德规范、法律规则、商业惯例、文化习俗等等——引者注)。这种能力在空荡荡的个体身上是无从发现的”。我注意到,“个人”一词在上述引文中皆为宾语,它被祈使动词“让……学会”、“让……具有”牢牢夹住,暗示出“个人”在秋风先生观念中的完全被动性与可灌输性;而“空荡荡的个体”这一描述,更表明秋风先生对“个体”内涵的意识空白。这种关于“个人”、“个体”的言说方式,恰恰也是“建构论唯理主义”式的,而非“经验论个人主义”的。 “个人”、“个体”到底意味着什么?是否张扬“个体”就必然导致个人与公共生活的脱节,而使人陷入原子化和动物化的境地?在当下中国,精神成熟的个人尚未普遍长成之前,由无数不成熟的个体所参与的“社会复兴与道德重建运动”(假设这种运动果真能够来临的话),可能结出成熟的果实——健康公正的“元规则”吗? 问题的关键,我以为不在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主义运动功过如何,以及西方的“个人”、“个体”概念究竟怎样,而是在于我们对自身困境的症结如何认知,以及解决路径如何寻找。也正因此,刘军宁先生提出的“中国文艺复兴”命题显现出价值,因为他切中了中国“个人”精神不成熟的要害。 爱与好奇的“个人” 中国文化传统以宗法秩序为价值核心,没有完整的“个人”观念。“五四”知识分子虽曾高扬“个性解放”的旗帜,也是以“光大宗邦”为旨归,并无成熟的“个人”意识。及至当下,人文学者虽借镜西方一些思想,提出“个人优先”观念,亦是出于建立“宪政框架”之必需,因此对“个人”内涵的探讨,单单侧重社会-历史的物质功利层面,而对其超越性的精神审美层面,殊少观照。由此可以解释,为何当下知识分子在制度干预的道路上一旦遭遇挫折,就会对中国现实的改进感到完全无能为力———这是“知识功利主义”的必然结果:既不相信个人的精神存在、精神建设之意义,又无力改变国人的物质存在状况,于是知识者只能陷入思维和行动的虚无与停滞之中。 因此,这种“个人”的精神不成熟状态,首先应当用以描述中国的知识分子自身;而中国若果真会有一场“文艺复兴运动”(姑且这么叫罢),则首先应当是知识分子的自我成长与精神健身运动,在此一过程中,他们与公众分享精神成长的经验,并共同走向成熟。 诚然,成熟与不成熟都是相对的,但对于“精神成熟”,本文愿意遵循一条近乎悖论的界定:爱与好奇的能力。这超乎天然的热忱童真,恰恰能引人走向精神的成熟。——苏格拉底饮鸩之前对看望他的伙伴们说:“我请你们思考的是真理而不是苏格拉底。”“请记住,无论生死,邪恶不会伤及善人。”他的第一句话证明了人类的真理智慧之爱超越物质生命欲求的真实性,第二句话则启示了信仰的全部真谛,而使生命达致自由之境。这是“精神成熟的个人”的极端范例。无庸置疑他太特殊,也太难了,但他所昭示的生命价值观却不难实现。正如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所言:“知与爱永成正比。知得越多,爱得越多;爱得越多,知得越多。” 爱与好奇建立起个人与世界之间外向的超功利关系,“个人”因此既不是封闭而空空荡荡的,也不是纯物质性和动物性的,而是开放、快乐且流淌着精神之溪流的超功利主体———尽管他也从事物质功利的生存,但这种生存是为了更好地探寻“万物之理”,探寻自身与整体性存在的真切关联,在此种行为中,个人确认生命的意义。无论何种时代,这都是“精神成熟的个人”的题中应有之义。从古希腊的德尔斐神谕“认识你自己”,到文艺复兴时期蒙田的家族徽章“我知道什么?”,再到康德建议的启蒙运动口号“敢于知道———开始罢!”(引自贺拉斯的诗句),直至十九世纪末尼采的“重估一切价值”,都提醒着这一真理:把超功利的智慧认知,视作个人最深刻的道德和增进精神成熟的基础。 虽然多年以来,中国关于“个人”、“个体”、“主体性”的哲学著译已汗牛充栋,但是我们从未像现在这样,对“爱与好奇的个人”、“精神成熟的个人”、“超功利的个人”萌生出如此普遍和自觉的探索欲求。精神成熟的个人时代将在中国开始了吗?如何开始? 文艺:审美的拯救 哈罗德·布鲁姆说过一段著名的话:“莎士比亚或塞万提斯,荷马或但丁,乔叟或拉伯雷,阅读他们作品的真正作用是增进内在自我的成长。深入研读经典不会使人变好或变坏,也不会使公民变得更有用或更有害。心灵的自我对话本质上不是一种社会现实。西方经典的全部意义在于使人善用自己的孤独,这一孤独的最终形式是一个人和自己的死亡相遇。”但经典艺术家并不因此是被动的,其“增进内在自我的成长”的作品,对人类而言乃是一种审美的拯救。这是比任何社会-历史的短暂得救更永恒的救赎。它们构成人类精神的故乡。 当代中国的文学艺术,有多少作品可给人精神还乡之感?可“致人于善美刚健”,出人于精神之“荒寒”(鲁迅语)?有多少作品可让我们感知爱、智慧、信仰与自由,让我们感到自己与存在本身的血肉关联?有多少作品让我们感到生命的深刻肯定性,创作者富于力量和启示的主体性,其观察世界的超越日常的澄澈目光,其神性与诗性,爱欲与苦痛,其对生命之无限与不朽的真切体验与接近?…… 当这些精神吁求纷纷落空于当下的创作实绩时,我感到中国的文艺家和我一样,需要一场自我成长与精神健身运动。但它必得有别于以往的那种口号泡沫式的思想文化运动,而是一场立足于精微深远之域的哲学和文艺实践的漫长旅程。而它之所以被作为“运动”提出,仅仅是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肯定之爱与超功利认知,对个人之精神成熟的深广探索,需要获得创造者们更普遍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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