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拥有什么?——我无法历“大苦恼”,尝“大欢喜”,发“大慈悲”,但也自有“悲苦愤激”,而且有自己灵魂的“荒凉和粗糙”。42
这里鲁迅对正人君子、通人与学者文士的拒绝,是意味深长,意义重大的。
这首先意味着他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是那些作为知识的压迫者与政治压迫的合谋与附庸的“特殊知识阶级”的异类。他对这些现代“伪士”,竟然有一种生理上的厌恶,他说:“丑态而蒙着公正的皮,这才催人呕吐。”43他甚至不无恶意地要故意捣乱,反其道而行之,以自己的存在来打破他们的一统天下。他一再地声称——
“(我)不想和谁去争夺公理或正义。你要那样,我偏要这样是有的;偏不遵命,偏不磕头是有的;偏要在庄严高尚的假面上拨它一拨也是有的,此外却毫无什么大举“。44
“(我)愿使偏爱我的文字的主顾得到一点喜欢;憎恶我的文字的东西得到一点呕吐,——我自己知道,我并不大度,那些东西因我的文字而呕吐,我也很高兴的。
“(我)就是偏要使所谓正人君子也者之流不舒服几天,所以自己便特地留几片铁甲在身上,站着,给他们的世界多有一点缺陷,到我自己厌倦了,要脱掉了的时候为止。”45
这样的“偏要”的选择,在盛行中庸之道的中国知识分子中是少见的;这样的自觉意识并始终坚持的“异己”感,在喜欢认同,恐惧不被承认的中国知识分子中,也是少见的:但这也正是鲁迅之为鲁迅。
也许更值得注意的是,鲁迅对“艺术之宫”里的,也即学院体制内的“学者”身份的警觉与拒绝。鲁迅当然知道学院体制内的“学者”和前面所说的“特殊知识阶级”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但他对之同样有着深刻的疑惧。据鲁迅说,在1925年,他曾多次被封为“学者”。年初,当他主张中国青年“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时,46就有人出来说话了,以为“素称学者的鲁迅”不应该如此。后来鲁迅和章士钊论战,特别是章士钊非法取消他的佥事职务,鲁迅向法院上告时,又有论客出来指责鲁迅“确是气量狭窄,没有学者的态度”。陈源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公允”,也多次称鲁迅为“学者”、“文学家”。不是说鲁迅“多疑”吗?鲁迅真的就警觉起来:为什么人们总希望、要求我做学者呢?还有“学者的态度、气量”,又是什么呢?鲁迅终于醒悟:所谓“学者的态度、气量”就是要“做一个完人,即使敌手用了卑劣的流言和阴谋,也应该正襟危坐,毫无愤怨,默默地吃苦;或则戢指嚼舌,喷血而亡”,据说只有这样端起学者的架子,才能“顾全”自己的“人格”。47《现代评论》3 卷66期还真的发表了一篇文章来讨论“绅士”的“架子”,据说“一个人生气到了应该发泄的时候,他不发泄”,“一个人失意或得意到了应该忘形的时候,而他不忘形”,这就是绅士风度。48这或许也算是一种涵养吧,但这一套对鲁迅是根本无用也无效的。他倒因此而明白:所谓学者的头衔、尊严,不过是“公设的巧计,是精神的枷锁,故意将你定为‘与众不同’,又借此来束缚你的言动,使你于他们的老生活上失去危险性的”。49也就是说,在鲁迅看来,“学者”不仅是一个称号,更意味着一种规范,在学院的“艺术之宫”里是有许多“麻烦的禁令”的。50譬如说,“舆论是以为学者只应该拱手讲讲义的”,51如果你在“讲讲义”之外,还要做什么社会批评、文化批评,特别是在课堂上不死念讲义,还要即兴发挥,那你就会被指责不像学者。还有,学者是必须有涵养的,不能随便生气,即使别人打上门来,你也得像陈源们那样,“吞吞吐吐”,“笑吟吟”的。陈源宣布鲁迅的一条大罪状就是“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一言半语,他就跳到半天空,骂得你体无完肤——还不肯罢休”,什么罪名呢?就是没有“学者风度”。52“不准生气,不准骂人,不准跳”,这大概都是学院里的禁令。这些规范、禁令,对身份的划定,其实都是学院体制化的产物。在鲁迅看来,这都构成了对人的个体生命自由的某种束缚,这是以“立人”、个体精神自由为终极追求的鲁迅所绝对不能接受的。他宣称——
“我是大概以自己为主的。所谈的道理是‘我以为’的道理,所记的情状是我所见的情状。
“我的话倘会合于讲‘公理’者的胃口,我不也成了‘公理维持会’会员了么?我不也成了他,和其余的一切会员了么?我的话不就等于他们的话了么?许多人和许多话不就等于一个人和一番话了么?
“公理是只有一个的。然而听说这早就被他们拿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53
鲁迅在这里表达的是一种恐惧感:恐惧于在实现学院体制化、学术和学者规范化的过程中,会落入“许多人”变成“一个人”、“许多话”变成“一番话”,思想学术文化被高度地一体化的陷阱之中。这就会导致知识分子的独立个性,自由意志和创造活力的丧失。他同时忧虑于人的生命本来应该有的野性的彻底丧失,“尤其是青年,就都循规蹈矩,既不嚣张,也不浮动,一心向着‘正路’前进”,不过是走向死路而已。54这都关乎鲁迅的根本信念、理想,在追求生命的独立、自由与创造活力这些基本点上,鲁迅是绝对不能做任何让步的。他必然要做出这样的选择——
“掷去了这种(“学者”的)尊号,摇身一变,化为泼皮,相骂相打……”55(???)
“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56。
这是一个自觉的自我放逐:把自己放逐于学院的体制之外,还原为一个独立的,自由的生命个体。这也就是鲁迅在《彷徨》题诗中所说——
“寂莫旧文苑,平安新战场。
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57
鲁迅自己则将其定位为“孤独的精神的战士”。58——他依然坚守住了20 世纪初即已做出的选择。
鲁迅当然明白,他的这种自我放逐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他说自己必定是“运交华盖”,被各式各样的,有形和无形的力量“罩住”,从权势者的压迫到无物之阵的包围,不断地碰壁,永远碰钉子,被“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也许更为致命的,是要陷入无休止的论战之中,如鲁迅自己所说,“水战火战,日战夜战,敌手都消灭了,实在无聊”,59“一近漩涡,自然愈卷愈紧,……所得的是疲劳与可笑的胜利与无进步。”60与现代评论派的论争就是这样一场令人沮丧的论战:实在说,陈源和鲁迅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和不成为对手的对手论战是很无聊的——鲁迅终其一生(甚至包括他身后,甚至直至今日)也没有遇到真正的对手,这是他的一个悲剧。自己不会有多大进步却必须纠缠在里面,所以他说:“我的生命,至少是一部分的生命,已经耗费在写这些无聊的东西中,而我所获得的,乃是我自己的灵魂的荒凉和粗糙”,心情是相当沉重的,同时袭来的是绵绵无尽的悲凉感。但是鲁迅说,他绝不后悔。这是一段很有名的话——
“正人君子这回是可以审问我了:‘你知道苦了罢?你改悔不改悔?’大约也不但正人君子,凡对我有些好意的人,也要问的。……我可以即刻答复:‘一点不苦,一点不悔。而且倒是很有趣的。’”61
这种回答是真正鲁迅式的。这也是鲁迅说的:我“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我“实在有些爱”这“荒凉和粗糙”的灵魂,“因为这是我转辗而生活于风沙中的瘢痕。”62这确实是两种不同的生命价值:“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的生命诚然舒适然而苍白,“辗转生活于风沙中”自然辛苦却充实而自由:北京大学的教授们终于分道扬镳。
(五)
以后,鲁迅对他自己的,以及知识分子的选择问题,还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这里我要向大家介绍两篇非常重要的文章,一篇是1927年10 月25日在上海劳动大学的演讲《关于知识阶级》(收《集外集拾遗补编》);一篇是1927年12月21日在上海暨旦大学的演讲《文艺与政治的歧途》(收《集外集》)。在某种程度上,这两篇文章是鲁迅经历了和现代评论派的论争,经历了“三.一八惨案”、“四·一二”大屠杀等一系列事件之后,他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理论思考的总结。
先看《关于知识阶级》。他首先提出要警惕“打倒知识阶级”的思潮:“知识就仿佛是罪恶”,“再利害一点,甚至于要杀知识阶级了”。——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鲁迅在《知识即罪恶》里就批判过这样的反智主义的思潮。鲁迅在这里正是提醒人们:对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与批判,绝对不能导致对知识和知识分子本身的否定:这是反思知识分子问题的一个必要前提。中国这样的落后国家是存在着反文化、反知识、反知识分子的土壤的。鲁迅的警戒自有很大意义:近半个世纪以后“文化大革命”中反智主义的大泛滥,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大摧残,正是证明了鲁迅思考的超前性。即使在今天,我们也总能从某些“高论”中,看到反智主义的幽灵。
但鲁迅更尖锐地批评了那些“以此(知识)自豪”、自炫的“为艺术而艺术”的知识分子。他说,“艺术家住在象牙塔中,固然比较地安全,但可惜还是安全不到底”;真正安全的地方在中国只有一个,就是监狱,但那里没有自由。
鲁迅还谈到有的知识分子,他可能来自社会底层,但地位增高以后,“同时却把平民忘记了,变成一种特别的阶级。那时他们自以为了不得,到阔人家里去宴会,钱也多了,房子东西都要好的,终于与平民远远的离开了”,“不但不同情于平民或许还要压迫平民,以致变成了平民的敌人”。——鲁迅谈到这样的由平民爬上来的“特别的阶级”时,是格外有一种痛切与感慨的。
鲁迅又顺便提到了“有一班从外国留学回来,自称知识阶级,以为中国没有他们就要灭亡的”文人学者,这当然指的是陈源他们,但鲁迅说,这“不在我所论之内”,表示了极端的蔑视。
鲁迅于是提出了“真的知识阶级”的概念。它包括两个含义:首先,“他们与平民接近,或自身就是平民”,他们“感受到平民的苦痛,当然能痛痛快快写出来为平民说话”,也就是说,在国家权力结构中,他们绝不会“在指挥刀下听令行动”,而是要“发表倾向民众的思想”。其次,他们坚守着自己的理想与信念,“对于社会永远不会满意的,所感受的永远是痛苦,所看到的永远是缺点”,因而他们也就是永远的批判者,他们所要坚守的是自由的言说,“要是发表意见,就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并且“是不顾利害的”。63——不难看出,这实际上也是鲁迅的自我选择,更详细地说,这是鲁迅从学院知识分子群体中自我放逐(我们在前面已有分析)以后,所做的新的自我选择与定位。它构成了鲁迅最后十年的思想与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其意义自然是十分重大的。
鲁迅进一步考察了这样的“真的知识阶级”的历史命运。在另一篇《文艺与政治的歧途》的演讲里,鲁迅指出,文艺和革命,文艺家和革命政治家“原不是相反的,两者之间,倒有不安于现状的统一”。但革命成功以后,政治家就不再革命,反过来要求“维持现状”了,并且“把从前所反对那些人用过的老法子重新采用起来,在文艺家仍不免于不满意,又非被倾轧出去不可,或是割掉他的头”。64鲁迅说,这样的文艺家,真的知识阶级“他们准备着将来的牺牲,社会也因为有了他们而热闹,不过他的本身——心身方面总是苦痛的”65:不仅要承受掌握权力的政治家的迫害,还要因为思想的超前而受苦。鲁迅说,文艺家“感觉灵敏”,与大多数人“在思想上的感觉就得相差到三四十年”,早感觉早说出来,说得太早,“连社会也反对他,也排轧他”66:孤独与寂寞就将是这类真的知识阶级的宿命。——这自然说的也是鲁迅自己。
在《关于知识阶级》里,还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鲁迅说:“比较新的思想运动起来时,如与社会无关,作为空谈,那是不要紧的,这也是专制时代所以能容知识阶级存在的原故,因为痛哭流泪与实际是没有关系的,只是思想运动变成实际的社会运动时,那就危险了。往往反为旧势力所扑灭”。67这里提出了一个思想运动要向实际的社会运动转化的问题。陈源这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们是根本否定社会运动的,因为在他们看来,社会运动就是暴民政治,是应该避免的。但鲁迅这样的知识分子,当他们强调自己平民立场,强调对现实的关注,批判,对黑暗权势的反抗,就几乎是必然地要走向社会反抗运动的。对于鲁迅自身而言,当他自我放逐,与学院知识分子决裂以后,也就必然面临着一个寻求新的社会力量,寻找新的存在方式,新的战斗方式的问题:下一个十年的鲁迅正孕育在这样的新的选择中。
但这里同时包含着鲁迅自己内在的矛盾。在前面我们讲过,鲁迅经过与现代评论派的论战,自觉地从学院高堂走向“沙漠”,他要保持自己生命个体的独立与精神自由,就不能和任何一种力量联盟,但是,现在鲁迅又从他的彻底批判的平民立场出发,内在地要求着从思想运动转化为社会实际运动,就会产生新的矛盾。因为社会运动和思想运动同样有着不同的逻辑,当一个知识分子的活动仅仅限制在思想文化运动的范围,他是可以保持自己个体精神的相对独立与自由的,但一旦进入社会运动,他的独立与自由就要受到很大的限制,要作出种种妥协,甚至会被人利用,而且必然要和某种潜在的权力发生关系。我们在前一讲中说到了胡适所面对的走向权力中心与追求思想自由的矛盾,现在我们又看到了鲁迅在走向民间社会反抗运动时,也面对着如何坚守自己的思想的独立与自由的问题。而胡适对他所面对的矛盾未必有清醒的体认,但具有彻底的怀疑精神的鲁迅,几乎在准备与新的社会实际运动结合的时候,就同时对社会运动本身进行冷静的审视与反思:他从不将任何理想、运动和社会势力理想化,在他看来,那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于是,我们注意到就在和陈源论战的高潮中,鲁迅发表了一篇重要的文章:《学界三魂》(收《华盖集续编》)。所谓“学界三魂”,是指“官魂”,“匪魂”与“民魂”。上一节中我们说到,鲁迅发现了陈源这些自称社会指导者的特殊阶级骨子里隐藏着“官魂”,正是他们给鲁迅们横加上“学匪”的罪名。这倒引发了鲁迅对“匪魂”的思考。鲁迅对“匪”的态度则颇为复杂。面对陈源们的攻击,鲁迅针锋相对地回答:说我是“匪”,我就是“匪”,又怎么样呢?在《<华盖集>题记》里,他特别写明:“记于绿林书屋东壁下”,自命为碰“壁”的“绿林”强盗,这是很有意思的。我想,鲁迅把反抗官府的绿林好汉引为同道的理由有三:一来自民间,二是反抗的,三多少有一些无拘无羁的野气。但鲁迅和“匪”的相通点大概也只有这些,不可夸大。鲁迅对来自民间的“匪”实际上是有警惕的。在“五卅”运动中有一个口号,叫做“到民间去”。鲁迅写文章说,我希望中国的大学生们真的到民间去,从此知道中国民间的真实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和你们在学校里想的是不是一个样子,而且要“将这经历牢牢记住”。——鲁迅正是在提醒年轻一代,不要把民间理想化,要敢于面对真实的民间,“或许有若干人要(因此而)沉默,沉默而痛苦,然而新的生命就会在这痛苦的沉默里萌芽”。68鲁迅自己在1925年所写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中国老百姓中所“蕴蓄的怨愤”情绪。在鲁迅看来,这“自然是受强者的蹂躏所致”,是应该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同情的;但鲁迅同时清醒地看到,并且提醒人们注意,在中国,这样的民间怨愤之火,往往不是引向对“强者(的)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发泄”,就好像阿Q受了气,不是反抗赵太爷、假洋鬼子,而是去欺负小尼姑一样。所以,鲁迅说,最后的结果是“兵和匪不相争,无枪的老百姓却并受兵匪之苦”。69也是在这一时期,鲁迅多次提到了“愚民”的专制问题。他说:“暴君的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愚民的专制使人们变成死相”,70而“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柢比暴君更暴“,而且暴君的臣民有一种非常奇特的心理:“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他却看着高兴,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因此每有施暴的场面,总是有许多愚民在一旁充当“看客”,在鲁迅看来,“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是十分可怕的。71
这就说到了《学界的三魂》里讲的“匪魂”。鲁迅引用一位学者的观点,指出“表面上看只是些土匪与强盗,其实是农民革命军”。而农民革命的本质是什么呢?无非是“任三五热心家将皇帝推倒,自己过皇帝瘾去”。借用项羽的话,就是“彼可取而代之也。”其实这就是所谓阿Q造反或阿Q式的改革:不是从根本上否定人奴役人的制度,而是用新的奴役代替原有的奴役。所以鲁迅说,如有人问:“在中国最有大利的买卖是什么,我答道:‘造反’”。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命题:“造反”对某些人是一种投资,而投资是要有回报的,就是造反成功,当官做皇帝。所以在中国,所谓“官”与“匪”是相通的,“官”是今天的统治者,“匪”是明日的统治者。
值得注意的还有学术界中的匪魂:他们动辄批判别人,表面上很有杀伤力,但其实是鲁迅所说的李逵,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只要和自己的意见不一样,甚至只有看得不顺眼,就砍杀过去。这就暴露了学界匪魂骨子里的官魂:具有同样的专制性。鲁迅经常讲张献忠的杀人:“仿佛他是像‘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样,专在‘为杀人而杀人’了”,72文坛、学界中的“张献忠”也是一样地为骂而骂,只要骂得痛快就行,就如同匪的造反常常杀的不是皇帝而是老百姓,学界里的“匪魂”批判的也不是官而是自己的同类。有意思的是,官和匪在杀人的时候都打着“民”的旗号:官说自己是为民造福,匪说自己是为民造反,学界的匪宣布自己是人民的代言人等等。所以,鲁迅提醒我们,“貌似‘民魂’的,有时却不免为‘官魂’。”73我们也可以说,“冒似‘民魂’的, 有时不免为‘匪魂’。”
在官魂和匪魂之外确有民魂。鲁迅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只有民魂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正的进步。鲁迅所说的“民魂”,按我的理解,就是前面我们说的“真的知识阶级”。这种真的知识阶级的一个特点是,他是自外于、独立于官匪之外的。按王富仁先生的说法,他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一个社会普通成员的身份来说自己想说的话。74民魂不是官,他所说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别人不是非听他不可,也不是非照他办不可,他只是“姑妄说之”,别人也就“姑妄听之”,仅供参考而已。民魂他也不是匪,因此他说话是要负责任的,他是要人活,不是要人死的。民魂同样不是导师,不是国师,因此他并不要教训别人,指导别人,不承担“治国平天下”的“神圣使命”。民魂的唯一愿望就是说自己想说的话,他对社会的唯一要求就是能听他讲话:只要听就够了,就完了。因此,这样的民魂在“学界三魂”中是唯一背后没有权力的:官魂背后有政治权力,匪魂就是明天的官,他也有潜在的政治权力。因此,民魂是最独立的,同时也是最没有力量的,他也是最孤独的,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鲁迅在重新思考、选择自己的位置的时候,他觉得不仅要和官魂划清界线,同时也要和匪魂划清界线。可能要到下一个阶段,到20 世纪30 年代,当鲁迅走向社会运动的时候,他的这些深谋远虑,才真正显示出意义。
原载:许纪霖、刘擎编《丽娃河畔论思想——华东师范大学思与文讲座演讲集》,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