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章

    ●“跨学科”成了中国学界最招摇的旗帜和最时尚的学问;在它的庇护下,任何非文学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文学的“法人”,任何非学术的东西都可以登上学术的殿堂。

    ●人文学术的策略和方法就是人文精神建构本身……如果我们没能考虑这些不同,就匆忙把科技研发中的“跨学科”照搬过来,无异于自愿接受科技理性的“绑架”,匪夷所思。

    赵宪章: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

    “跨学科”是新时期西学东渐的产物。最初来自科技界,如在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等领域,仿效西学的“跨学科”进行研究和开发,势在必行,成效显著,无可非议。几乎与此同时,“跨学科”被演绎到整个学术领域;特别是当它作为官方的“学术导向”之后,包括文学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学术,也都打起了“跨学科”旗号。在这一旗号下,“文化研究”应运而生,并被赋予“学术前沿”的名义;无论怎样远离文学的扯谈,都可以披上“文学研究”的外衣。于是乎,“跨学科”成了中国学界最招摇的旗帜和最时尚的学问;在它的庇护下,任何非文学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文学的“法人”,任何非学术的东西都可以登上学术的殿堂。

    当我们的文学研究越来越热衷于“跨学科”的时候,是否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本来源自科技界的“跨学科”是否“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便肯定它是“普遍大法”,那么,包括文学研究在内的人文学术,在所谓“跨学科”方面和科技研发是否有所不同?

    二者的区别是显然的。因为,人类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与人文精神的建构完全不同。追逐人类社会的“实利性”是科技研发的终极目标,从而决定了它的“学术前沿”总是变动不居,必须顺应大势及时和主动地调整自己的研发策略。无论是此前的学科分化,还是当下鼓吹的学科整合(跨学科),对于科技研发来说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只是现实功利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人文精神的建构就不同了。他不仅不是实利的,更多的情况是同实利相敌对。他也有自己的学术前沿,但同科技的“实利前沿”完全不同:科技的前沿就是时间的“现在时”;人文学术则不可能脱离“过去”,因为我们今天坚守的理念、准则和风习等,在久远的过去就已经存在了。就此而言,包括文学研究在内的人文学术实际上是一门“历史科学”,更多的情况是在历史的反复回溯中不断自省。因此,他的学术前沿并不是时间的“现在时”,而是空间的“回旋和完善”。因此,人文学术不需要像科技研发那样追逐“时尚”,更无须参照“实利”调整自己的学术策略。最重要的是,人文学术的策略和方法就是人文精神建构本身,无论守成或创新、分析或综合、归纳或演绎,包括学科层面的细分或整合,都不存在外于人文精神的实利性目的。如果我们没能考虑这些不同,就匆忙把科技研发中的“跨学科”照搬过来,无异于自愿接受科技理性的“绑架”,匪夷所思。

    其实,就人文学术的历史来看,“文史一家”本来就是它的学术传统。这是由人文学术的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例如研究任何一个作家、作品或其他任何一种文学现象,完全脱离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意识形态语境是难以想象的,也是不可能的。即使像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等那些公开和反复倡导“内部研究”、“封闭研究”的学派,在其具体的理论批评实践中也没能真正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这也是王国维提出“学无古今中西”说的理由,因为人文之间的会通自然而然,根本无须刻意地张扬或贬抑。既然这样,有什么必要在文学研究领域人为地提倡和推行“跨学科”呢?“跨学科”何以可能作为当下文学研究最招摇的旗帜和推手呢?令人担忧的是,许多人文学者和学术机构正在急切地向“跨学科”靠拢;“跨学科”这个被科技理性“绑架”过来的“二奶”同人文学术的“联姻”,正被学术权力迅速地“正名”和体制化,匪夷所思。

    就学术史而言,学科的细分原本是学术深化的必然,古代社会的“全能”学者在当代复制已无可能。这首先是学术的进步。就像我们常说的“小题大做”那样,在“知识爆炸”的今天,人文学术的哪怕一点点创新,都需要高度聚焦并“小心求证”,“大而化之”只能招徕眼球的注目而很难有任何实在的意义。如果说人文学术的“跨学科”是自然而然,那么,它的前提则应是学科本身的完善,或者说依托固有学科已难阐释当代问题,或者说对于新问题的阐释已达固有学科的极限,等等。但是,纵观所有鼓吹文学研究跨学科的言论,从不涉及这一前提,更无指正现有文学学科的不足和局限,只是一味高喊“跨学科”,似乎是天经地义、前世命定。这种不动脑子的“跟风”作派无异于“文革遗风”,不见了学术的独立和学者的自尊,斯文扫地,匪夷所思。

    如果说文学研究的跨学科是一种可能,或者说将“文史一家”传统演绎为现代学人的自觉,那么,我们首先应当明确这样的观念:“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道理自从亚里斯多德以来就被普遍认同,无论后人和国人如何将文学意识形态化,也都没有舍弃这一金字招牌,可见已经深入人心。明确这样的观念意味着承认文学和语言密不可分;换言之,无论在学理层面还是在体制层面,都应承认文学和语言是最邻近的两个学科。既然这样,那么,如果我们的文学研究提倡“跨学科”,就要一步一步地跨来,首先顾及最邻近的语言学,即借鉴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文学,就像20世纪上半叶西方的形式理论那样。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在“跨学科”的旗帜下,我们的文学研究更多地跨到思想史、文化学等遥远的领域去了。环顾当下所有鼓吹文学研究“跨学科”的言论,几乎没有任何提倡和语言学联姻的声音,而是任意所为,舍近求远,一步跨到天边外,最后竟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匪夷所思。

    当然,坚守“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观念,并不意味着将语言看做是文学的唯一。例如阿布拉姆斯的“文学坐标系”,就在“作品”周边圈定了“作家”、“读者”和“世界”等三大外围因素,都属于文学“大家庭”,并且考虑到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这实际上又回到了“文史一家”的历史传统,回到了人文学术自然会通的学科属性。当然,阿氏也有缺憾,例如,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和其它艺术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在其“坐标系”中就了无踪影。美术、音乐等艺术和文学的关系就非常密切,在阿氏的“坐标系”中并没有位置。这就涉及到文学学科和美术学、音乐学等艺术学的关系,也是一种“跨学科”,并且是和文学研究非常贴近的学科,怎能忽略不计呢?概言之,如果说我们可以将“跨学科”作为文学研究的人为推手,那么,首先是跨到语言学,然后再跨到艺术学,这才是最自然不过的。这种意义上的“跨”,就不是“舍近求远”,而且自然而然,同那种刻意地“跨来跨去”完全不同。后者只是一种“表演”,与人文学术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