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兰、普利高津、圣菲研究所的复杂性理论的异同

  20世纪末叶在国际上先后产生了三个著名的复杂性理论——莫兰的“复杂性方法”、普利高津的“复杂性科学”、圣菲研究所的“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它们既是相通的,又是各有特色的。普利高津的复杂性理论被人们称为“欧洲学派”, 圣菲研究所的复杂性理论被人们称为“美国学派”,因为它们都是从自然科学领域里产生的,受到人们重视,我们先对它们作一比较。普利高津的“复杂性科学”实即他提出的代替“存在的物理学”(指经典科学)的“演化的物理学”,代表一个自然科学方法论的新视域。这涉及“在物理科学框架里”确立“进化的范式” [1](P29),普利高津说:“这就导致了一种新的物质观,在其中,物质不再是机械论世界观中所描述的那种被动的实体,而是与自发的活性相联的。”[1](42)这个“活性”物质就是在非平衡、非线性的物理学特殊条件下形成的具有自组织性能的因而能够进化的物质。圣菲研究所的“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当然也具有跨学科的意义,但是它的外延要小一些,主要涉及探讨世界上生物界以上层次中的复杂系统的能动地适应环境的演变机制。圣菲研究所的学术领头人盖尔曼在其代表作《夸克和美洲豹》中说:“现代科学的一个重大挑战是沿着阶梯从基本粒子物理学和宇宙学到复杂系统领域,探索兼具简单性与复杂性,规律性与随机性,有序与无序的混合性事物。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早期宇宙的简单性、规律性及有序性怎样导致后期宇宙中许多地方有序与无序之间的中间条件的形成,从而使得诸如生物这样的复杂适应系统及其他一些事物的存在成为可能。”[2](P119)我们在盖尔曼这段话里看到一个思想——物理世界是简单的,生物世界是复杂的;而这个思想蕴涵着圣菲研究所复杂性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复杂性以简单性为基础,复杂性来自简单性。盖尔曼确实认为复杂性理论就是“探寻简单与复杂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探寻具有复杂结构的事物行为背后的简单原理”。 [11](P311)在这一点上,“欧洲学派”与“美国学派”发生了撞车。普利高津在他的《探索复杂性》一书中讲道:“我们已经指出,由于生物学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我们总是唠唠叨叨地说生命现象才具有复杂性,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多年来形成的概念肯定将在我们认识复杂性的研究过程中最先破灭。”[3](P3)“简而言之,复杂性不再仅仅属于生物学了。它正在进入物理学领域,似乎已经移植于自然法则之中了。”[3](4)该书证明:“物理-化学系统的自组织”表明了“复杂性的诞生” [3] (P3)。

  在这个问题上莫兰是与普利高津一致的,他在他的多卷本代表作《方法》中论述了物理自组织构成生物自组织、社会自组织的根基。他说:“真正的问题因此不是把发展的复杂化归结为简单的基础规则。复杂化就在基础。我们已经看到,在任何地方,无论是在微观物理学、宏观物理学,还是在我们这个中观物理学的中间地带,都不再有简单的经验基础,简单的逻辑基础。简单性只是从复杂性中抽取出来的一个任意的抽象环节,一个轧平复杂性的有效的操作手段。”[4](P410-411)莫兰与普利高津是相知的,并且他们相互支持和鼓励。有一个事实值得注意,即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托夫勒在为普利高津的名著《从混沌到有序》所写的前言中提到了埃德加·莫兰的名字,并引用了莫兰的一长段论述。[3](20)可以想见这是由于当时普利高津和莫兰都提出了研究复杂性的问题,托夫勒把他们联系起来。但是莫兰提出了“复杂性范式”的概念,他的复杂性理论属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领域。

  普利高津和圣菲研究所的复杂性理论虽有上述基本观点的不同,但这可能与他们对对象世界研究的侧重点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有关,并不一定有实质性的对立。我们已经发现,关于复杂性问题,欧洲学派主要研究的是物理-化学系统的自组织(包括哈肯的协同学和艾根的超循环理论都是这样),而圣菲研究所研究的是被称之为“涌现”的一类现象。涌现是在大自然中存在的如同混沌一样的不可思议的现象。混沌现象是说一个具有决定性机制的系统由于其内部组元的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可以产生极其复杂的非决定性的不可预测的行为。涌现作为复杂现象处于“混沌的边缘”,它也是由系统内部组元局部的简单的相互作用引起的系统整体上表现出来的极其复杂的行为,但这个整体行为具有层次结构和永恒进化的特征,亦即是一种不断创新的动态有序的现象。比如生命无非是一团分子遵循物理、化学规律组成的系统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却表现出完全不同于物理、化学规律的生物学规律。科学研究发现这种涌现现象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中,甚至也存在于人工的复杂系统中,比如在计算机中程序编制者编写的一些简单的代码能够通过运行展现远远超过建模者想象的行为。被这种研究对象的差异所决定,普利高津和圣菲研究所的复杂性概念在内涵上肯定会有区别。由于普利高津的复杂性研究注重于物质经过热力学分岔点发生的进化,所以其复杂性表现为物质在时间进程中的性质演化、发展的多样化途径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这对立于经典科学的机械决定论和线性因果观)。而圣菲研究所的复杂性则意味着在涌现现象中由简单规则产生的奇异的复杂行为。尽管从系统的微观简单机制到宏观复杂行为的过渡没有直接的可理解性,但是人们可以设法发现这些微观简单机制来制造相应的宏观复杂行为。在此我们可以注意到圣菲研究所的涌现观与贝塔朗菲系统论的涌现观的区别,对于后者在系统的微观机制与宏观行为模式之间没有解释的逻辑通道(亦即不能作出还原论的解释),对于前者这种逻辑通道是存在的,虽然不能加以简单理解。

  莫兰的复杂性的概念接近普利高津的,但由于其涉及哲学的方法论,所以内涵更寛泛。具体地说,它意味着事物的多维度、多因性、多中心或多元决定论;它还意味着建立在有序性和无序性共存基础上的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不确定性以至能动性;还意味着一时的思维成果的不足性(认识必需是一个动态过程),等等。但是莫兰的复杂性理论虽与圣菲研究所的相比存在很大歧异,二者之间又有着惊人的不谋而合之处。这突出地表现在它们对于贝塔朗菲系统论观点的共同超越。按照贝塔朗菲的观点,系统的组织性的实质就是有序性,无序性是消极因素,而且他认为集中控制的中心化组织才构成系统。而圣菲研究所和莫兰共同主张有序性和无序性的结合不仅是自组织系统运作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其本身构成的机理(“混沌的边缘”);另外他们共同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多中心的”(或谓“多主体的”)即“无中心的”系统的身上。[5](P5-8)下文通过阐述莫兰复杂性思想的三大理论柱石更加具体地展现它与另两派复杂性理论的同异点,彰显出它在当前复杂性研究潮流中的特色。

  二、建立在有序性和无序性统一的基础上的关于能动主体的理论

  莫兰讲到:“在科学的传统观点中一切都是决定论的,没有主体,没有意识,没有自主性。”[6](P88)“长久以来人们认为主体的概念是形而上学的,因为它好像与自由的概念相连。但只知道决定论的任何科学的考虑都是排除自由的概念的,更不要说承认偶然性或非决定性了。”[7](P233)而他说:“我将力图向你们说明,我们可能考察自主性、个人和主体,不是作为形而上学的概念,而是作为可以找到它们的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学的根基和条件的概念。”[7](P224-225)莫兰既反对经典科学的机械决定论的简单化方法否定主体,也不愿如许多哲学家那样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建立抽象的主体,他要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主体的概念(从而也建立自主性、自由等概念),这正是他在他的巨著《方法》中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

  机械决定论的世界观把自然界中的有序性放到至尊的统治地位,而否定无序性具有根本的本体论的意义——或者认为它是次要的表面现象(如主张科学认识在于透过无序的表面现象把握有序的本质),或者认为它是由于主体知识不完备对客体的认识存在缺陷所导致的结果。而实际上有序性与无序性在世界的本质自身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而且它们在世界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具有双义性的作用:有序性维持事物的稳定存在,但具有阻止事物的变化从而产生新东西的保守性;无序性破坏事物的稳定存在,但它可能为多样性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机遇。被称为主体的事物是世界事物中具有自主性的事物,这首先与它具有保持和发展自身存在的目的有关(如生物),该类事物的一切行为都是根据围绕实现目的的需要处理环境信息得出的指令信息实行的。因此莫兰将主体确定为生物的以自我为参照中心的信息处理活动(“我运算”),显然生物个体保持自己的生存是其族类延续的必要条件。而且这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能归结为单纯的个体的“唯我论”,因为个体还可能把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族类、自己的祖国纳入“我”的存在的范围内加以保护。主体的目的的存在要求世界不是严格地因果决定性的,亦即需要有无序性的同时的存在。有人说合理的目的应该遵循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但这只能在局部的意义上说而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说,否则就不存在独立的主体的目的了。在一定的意义上,主体的目的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因果链条的缺口中,比如我们可以把一台电动机接在一条流水生产线上使它供力生产某种产品,也可以把它接到一个水泵上使它去抽水,还可以把它联在鼓风机上让它鼓风……这都表现了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把客观世界中有限的因果链条加以不同方式的联接来实现不同的目的。其实无序性不仅使得主体能够在存在因果网络的世界上自主地行动,而且它还可以向主体提供有利的行为机遇(虽然它常常干扰、破坏主体的行动计划)。莫兰在其著作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1805年拿破仑率领法军在奥斯特利茨与俄奥联军进行战略会战,他利用了天降大雾的偶然形势指挥军队在浓雾的掩盖下越过通常被认为难以通行的沼泽地,对敌军最缺乏防备的左翼实行突袭,取得了大胜。重视无序性的观念蕴含着重视偶然发生的事件发挥的作用,这表明能动的主体在自己的行为中不仅应当知道利用规律,而且也应当知道利用有利的事件。

  世界上有序性和无序性的共存和相互结合,使得事物和主体本身的发展常常面对多种可能性而不是只有唯一的可能性(尽管不同的可能性往往具有不同的实现概率)。正是这种情况形成主体的能动性存在的条件。莫兰把自由建立在在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的基础上,并把它确定为主体在适应多变的环境中制订策略的能力。[7](P230-231)在此我们需要谈到莫兰的一对方法论概念——“程序”(programme)和“策略”(stratégie)。程序是应用在完全由有序性支配的稳定的环境中的实践方法,它由一个固定的行为序列构成。策略是应用在有序性和无序性共同干预的变动的环境中的行为方法,它包含了一些程序化的片段,又包含了许多随机应变的修改措施来弥补行为过程中不利的事变产生的影响和捕捉有利的事变提供的机会,因而是可变动、发展的。策略是允许发挥主体能动性的方法。而在客观世界中既利用有序性提供的规律,又利用无序性提供的机遇,以争取实现合乎主体目的的最佳可能性,这就是主体能动性的实质。

  以上谈了有序性和无序性的统一怎样形成作为个体的主体的基础。下面我们还要谈到有序性和无序性的统一形成作为群体的主体的基础,这涉及到多中心的系统。在其中有序性意味着宏观上整体的协调性,无序性意味着微观上个体行为的自主性。莫兰曾提出系统中应含有一定的无序性以保证系统组元发挥其创造性的自由度。

  三、关于整体与部分相互决定的多中心的或无中心的系统的理论

  莫兰复杂性思想的第二个基本方面是强调事物的构成和作用的多样性、多维度、多因素、多基源、多中心或多元决定论,这导致他在系统论研究中注目于多中心的系统。为此他既反对只看到部分的还原论的观点又反对只看到总体的整体论的观点,而提出在系统中整体与部分相互决定的基本原理。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单纯强调系统的整体性效应,忽视系统组成部分发挥的积极作用。因此在他的心目中中心化愈强的系统就是愈高级的系统,其最高境界就是实现了集中统一控制的个体。他说:“……一群乌合之众是没有‘个体性’的,为了使一个社会结构同另一个区别开来,必须围绕某一个体结合起来。根据这个重要理由,一个像湖泊或森林那样的生物群落就不是‘有机体’。因为个体有机体往往要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中心。”[8](P68)贝塔朗菲由于生态系统没有控制中心而否定其是系统。在这一点上莫兰与贝塔朗菲大异其趣,他说“支配/控制的中心机构的存在并不构成通则,而只是生物世界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其实,植物、无头类动物(……)、昆虫社会(……)、生态系统都是一些既是无中心的又是多中心的组织。这样一个组织可以被说成是无中心的,如果系统的整体通过反馈作用于各个部分建立协调/控制/调节,从而各处都是中心而又无处是中心。‘无中心的组织是从具有工作效能的局部构型出发构成的协调的总体体制’(……)。”[9](P316)总之,莫兰指出“一中心”系统并不构成自然界中系统存在的通则,自然界中许多系统是多中心的。此外,他还详细比较了一中心系统与多中心系统的优劣。

  莫兰指出一中心的集权化的系统在中心具有高强和丰富的智能的情况下,“它显得经济、合理、有效能”[9](P320)。这时中心作出正确的决定,而其执行又是十分准确和迅速。“但是一中心的/等级制的/专业化的组织包含着产生浪费、僵硬性、脆弱性和可能的寄生现象的危险。”[9](P320)浪费:因为一切听命于中心,中心的智能得到了充分的运用,而大量的从属层次上的组元的智能无法得到充分的运用。此外,一旦中心犯了错误,基层必须等待中心意识到和纠正自己的错误,这给系统带来的不再是迅捷的优点,而是失去极其宝贵的时间的缺陷。僵硬性:当出现新的或意外的形势时,各个基层只能把情况按层次汇报到中心,听取中心作出的应对决策。这引起反应的缓慢性,亦即系统面对随机的、不确定的变化的僵硬性。脆弱性:由于智能的运用、决策权、首创性都集中在中心,使得总体的命脉系于这个唯一的机构上变得非常脆弱。“只消首脑倒下,整个组织就会解体。”[9](P320)此外,首脑作出的任何错误决策,都会很快成为全局性的,引起重大损失。寄生:处于控制地位的中心或高层集团,由于不被他们控制的行为规则所控制,可以在多少执行为整体利益服务的职能的同时,毫无顾忌地满足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欲望,从而造成社会机体上的腐败现象。[9](P320)然后莫兰相对应地历数了多中心组织的长处:由于具有类似的决策智能和战略才干的单元被大量储备,所以任何区段的决策失误或功能障碍都可以比较及时地得到纠正或弥补;对于解决同一问题发生的不同的谋划能力之间的竞争可能削弱作出决策的效率,但它也可能有助于阐明决策,推动产生创新思想;“多元主义机构包含的较量和随机性会促进复杂性的发展;相互控制和根据形势发生的等级制的易位会抵消一中心制和单一型等级制固有的寄生倾向”[9](P321)。

  莫兰虽然批评了中央集权化的、等级制的、专业化的系统的缺点,指出了多中心组织的重要性和许多优点,但是他也没有完全否定一中心的系统的存在和价值。他说:“最中心化的组织实际上以复杂的和丰富的方式组合了中心制/多中心制/无中心制。”[9](P319)生物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高度复杂性表现在它们同时是无中心的(也就是说以无政府的方式通过自发的相互作用运转)、多中心的(即拥有几个控制和组织的中心)和一中心的(即同时还有一个最高的决策中心)”[7](P141)。

  在这种系统中不仅系统整体是行为主体,系统的各个组成单元也是行为主体。系统的宏观模式不仅是通过自上而下的集中式控制形成的,而且也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分散式协调形成的。因此应该给予各个组成单元相当的行为自主权,而组成单元各自的自主的活动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就构成一种无序性,当然这种无序性应该处于一定的阈值内。所以复杂系统的构成是有序性和无序性的结合,处于“混沌的边缘”。在贝塔朗菲的系统论的视界中,系统功能只会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而莫兰指出,根据整体与部分以及部分与部分结合的方式的不同,系统既会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也会有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的效果。莫兰因此把整体性效应看成双义的,它既可能形成“涌现”,又可能形成“约束”:“所有系统,甚至包括那些引起涌现的系统,都会对部分加以约束,约束就是对部分进行限制和束缚。这些约束、限制和束缚或者剥夺或者压抑各个部分的优点或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体小于部分之和。”[4](P106)这是在多中心系统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多中心的系统中组成单元的个体的创造性构成了系统的巨大财富,因为系统中大量的“小生境”都依靠组元发挥创造性来建立和开发,从而发掘系统的潜能,所以系统的组织者不能只注意于整体的协调一致,而忽视了各个个体的创造性的发挥。因此莫兰说:“只有在部分作为部分运转时整体才能作为整体运转。”[4](P122)“整体性的观念在停止成为集权式的观念、变得不能自我封闭在它本身中、变得复杂起来的时候,它就会变得美好和丰富。它在由相对自主的部分构成的多中心体制中会比在整体的集中化体制中更加光彩夺目。”[4](P125-126)

  四、“把观察者整合到他的观察中”的自我批评的理性主义的认识论理论

  莫兰讲到过不能把复杂性混同于完备性,因为任何认识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完备,任何完备性都是相对的。所以对于认识的片面性的排除只能通过不断的批判性的自我审察来完成。因此莫兰把“把观察者/认识者整合到他的观察中和认识中”[7](P145、266)作为其复杂性范式的一个基本原则。他要求我们随时意识到我们的任何真理都是由一定的观察者或认识者提出的真理,而不是纯粹的客观真理,因而包含着它的局限性。他要求区分认识的“合理化”和“合理性”,虽然这两者同以人类的理性为根源。合理化是认识主体把作为认识对象的世界或事物在一个固定的逻辑协调的理论系统中加以完美解释的意图,他认为他建立的理论是完满自足的。合理性则是开放的、自我批评的理性的运作,它考虑到自己当前对对象的认识可能具有的缺陷,随时准备修正和发展自己的认识。莫兰说:“人们永远不可能在排除认识者的条件下走向复杂性认识。认识因此必然变成(对一个现象、一个对象的)认识和对这个认识的认识之间的交流、环行。正是从这个环行的元系统的观念出发,我们应该设想一种同时产生它的自我认识的认识。”[4](P420)“简化的认识不知道它固有的限度的问题,既然它认为反映了事物的本性本身。真实复杂性的认识需要经常地意识到认识的限度和黑洞的问题。它应该知道任何注视都包含着它的盲点,任何解释原则都在它自己的解释系统中建立在不可解释的某种东西上。”[10](P173)不仅任何理论系统作为根据的理论原理的内容的有限性决定了它认识和解释的范围具有一定的限度,而且形式逻辑学本身的本性也规定了这个理论系统是内部不完满的,这一点是由数学上的哥德尔不完全定理和语义学上的塔尔斯基定理揭示的。哥德尔定理指出了一个具有一定复杂性的形式系统,其内部至少包含着一个真命题是它不能证明的;塔尔斯基定理则指出一个语言系统不能提出它自己的真理的概念的定义,只有它的元系统可以做到这一点。当然,哥德尔定理中指出的一个形式系统内部的不可判定的命题也可以在内涵更丰富的包含该系统的元系统中得到判定。这些都意味着认识必须是动态的、发展的。

  莫兰说:“对一种经常的自我批评的反思的意识的需求重新显现。在这里,我希望读者理解: 一个正确的观察不仅需要对观察的正确性的检验,而且需要观察者自身对自身的观察和检验。任何解释应该尽力发现它的不可解释的支撑点,从而尽力制订更加宽广的参考系统,使它能够自我超越以便对它自己作出自我解释。希望为了理解而理解是不够的,也应该希望理解理解。”[10](P175-176)此中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是:应该不仅追求理解对象,而且力图理解我理解对象的观点。这种认识主体的批评性的自我反思要求了解主体自身据以理解对象的理论观点的根据,使这个理论观点不再成为原始的出发点,这意味着寻求元观点,进入元系统。元观点的建立涉及把我们认识对象的观点对象化,把后者放置到一个存在的环境中来考察它们的合理性,使它们成为从一个更广阔的理论前提中推出的结论。这导致改组认识主体原有的理论原理的系统,使它超越原有的限界而具有更加广阔的适用范围。但是新的理论体系又会具有它外在的适用范围和内在的盲点,所有这些将需要在新的元系统中加以超越和克服。由于原有系统中的认识相对于元系统中的认识只是一种特殊性,所以元观点把原观点复杂化了。

  复杂性观点不仅是相对于原观点的元观点,即被超越、拓广的原观点,它还是多观点,亦即它的推论的前提不仅是一个理论原理系统,而且是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理论原理系统。这是由认识对象本身的多维构成要求的。比如莫兰说研究人既需要从自然出发,又需要从文化出发;或者说,应该既从研究个体的心理学出发,又从研究族类的人类学出发,还从研究社会的社会学出发。他还提出当前的全球化运动不应该只是建立在经济的基点上,还应当考虑到各国人民在政治、文化、宗教、人口、环境等等不同方面的需要推进,从而真正实现全体人类的福利。多观点的方法使我们轮流从不同的基本原理出发考察对象,我们在这些基本原理之间做着环行,这表现了这些基本原理不能彼此化归,但它们又是相互依赖和制约的。每一种基本原理都构成其他基本原理在现实中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它自身的有效性也在一定的范围内被其他原理所决定。我们应使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不同观点相互校正、补充(甚至使对立的观点互补)。莫兰说:“……思想是经常的艺术和策略,它只在经常的回想、经常的反思中并通过后者而生存。这个问题不是哲学家的思辨的问题,这是每个人和所有人的至关重要的问题。”[10](P176) 理性的自我肯定的倾向造成了合理化,导致了思想的自我闭锁和自我僵化的倾向,但是现实永远在发展。所以莫兰说真理是生物性地可衰退的,而一个理论为了使自己保持为真理也要如生物那样抵抗热力学第二定律引起的退化作用,而正是自我批评给予任何思想保持不衰的动力,亦即导致它在对自身的组成成分进行不断的改组和更新中实行再生。

  由上所述,我们看到莫兰的复杂性理论不仅是一种特殊的系统论,不仅是一个跨学科的科学方法论,而且也是个具有更广泛意义的哲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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