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对于身体诸器官的支配性问题
一般而言,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身心问题”,实际上是人主体性问题的一个表现,即在自然和人类社会所构成的世界中,或对于这个世界,人如何获得主体性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当思想家们开始思考人的主体性究竟是什么东西,并开始追求获得主体性时,才开始考虑并确立人体内部异于身体其他器官的、足以承当起主体性的存在,无疑那就是“心”。这项工作,也就是“心”的发现,仅以现存的思想史资料来推测的话,似乎主要是由战国中期的儒家孟子来进行的,然而在孟子那里,“心”的研究还只是个开端,对于“心”之地位尚未完全重视。
例如,《孟子》告子上篇中有:
孟子曰,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比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这里讨论了“心”和“耳目”在功能上之区别,与“耳目”相比“心”之优越性等。但是,在这里,“心”仍然只被视为“体”之一部分,虽为被“从”之客体,却非“从”之主体,结果,其思想尚未上升到这样一个阶段:即把“心”看作是支配身体各器官的、承当起人之主体性的核心。
还有,同样《孟子》告子上篇说: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芻豢之悦我口。
这段话中,尽管暗示了与 “口耳目”相比 “心”的优越性。但“心”在具有感情、欲望这点上与“口耳目”是同等的,尚不存在“心”对身体各器官的支配性。对于这种将“心”和身体各器官同等对待的主张,后世的儒家荀子及受其影响的汉代思想家们,将其限定在非道德的(即与道德无关的)感情、欲望之一面加以强调。下面,举几个这样的例子。例如,
《荀子》王霸篇说:
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妇女莫众焉,形体好佚而安重间静莫愉焉,心好利而谷禄莫厚焉。
《荀子》性恶篇说:
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
《吕氏春秋》适音篇说:
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
《韩诗外传》卷二说:
孔子曰,口欲味,心欲佚,教之以仁。心欲安,身恶劳,教之以恭。好辩论而畏惧,教之以勇。目好色,耳好声,教之以义。
《淮南子》人间篇说:
悦于目,悦于心,愚者之所利也。然而有论者之所辟也。
《史记》货殖列传说:
太史公曰……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芻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誇矜执能之荣。
等等。
另一方面,再来看一下与孟子、荀子大致相同时代的、儒家之外诸子思想家的文章,如《吕氏春秋》本性篇说:
今有声于此,耳听之必慊。已听之,则使人聋,必弗听。有色于此,目视之必慊。已视之,则使人盲,必弗视。有味于此,口食之必慊。已食之,则使人瘖,必弗食。是故圣人之于声色滋味也,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
《吕氏春秋》贯生篇也说:
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耳虽欲声,目虽欲色,鼻虽欲芬香,口虽欲滋味,害于性则止。在四官者不欲,利于生者则弗为。由此观之,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譬之若官职,不得擅为,必有所制。此贵生之术也。
这些文章中,虽“心”字没有登场,但实际上,与“心”相当之物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它支配“耳目鼻口”身体各器官在感情、欲望上的功能。正因为有这种对于感情、欲望的支配,人才能在肉体的、物质的世界中,免于异化,成为主体的存在。可以说,这种说法是对孟子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是把人主体性的获得和“心”的支配性结合起来之尝试。还有,这些文章中“心”没有出现,这或许是《吕氏春秋》的作者们对孟子等以往的思想没有提到“心”支配“耳目鼻口”之事,抱以不满吧。
到了荀子,他明确地主张“心”对于身体诸器官的支配。而且,在荀子思想中,这种“心”的支配,如果勉强加以分类的话,可以分为在感觉、认识之侧面对身体器官的支配,和在感情、欲望之侧面对身体诸器官的支配两个方面。关于前者,即感觉论、认识论方面的“心”的支配,可举《荀子》解蔽篇为例:
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而使墨云,形可劫而使詘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则受,非之则辞。故曰,心容其择也无禁,必自见其物也杂博,其情之至也不貳。
《荀子》正名篇说: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疾养沧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关于后者,即感情论、欲望论方面的“心”的支配,可举《荀子》天论篇为例:
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
由以上所述来看,荀子才是最早将人之“心”分为两种的思想家,即与身体各器官相并列的、与身体各器官同样具有感情、欲望之“心”,和君临于身体各器官之上的、支配着身体各器官之感觉与认识、感情与欲望之“心”。前面那种与身体各器官同等的“心”,大体上继承了孟子以来的古老的身心观,但后面那种对身体诸器官起支配作用的“心”,则是荀子在中国思想史上最早提倡出来的,不用说此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荀子的思想中,前面那种具有感情、欲望的身体各器官是“自然”的“恶”的“性”,如果没有后面那种支配身体各器官的“心”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向“善”行“伪”之“作为”的话,就会一直停留在“自然”上。对这种能克服“自然”状态的、人有目的有意识之“作为”的提倡,可以说正是从深处把握人之主体性问题的学说,在荀子的有关“作为”的整体理论中,他提出的支配身体各器官的“心”,在上述意义上,起着人之主体性的核心作用。
荀子对“心”是人主体性核心之提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给后来的思想史带来很大的影响。在此不妨列举一些受到荀子的影响、主要在感觉论、认识论上,论述“心”对身体各器官支配作用的资料,例如,
《管子》君臣下篇说:
君之在国都,若心之在身体也。
《管子》心术上篇说:
〔经〕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嗜欲充盈,目不见色,耳不闻声。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
〔解〕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心而无与于视听之事,则官得守其分矣。夫心有欲者,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也。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
《鬼谷子》捭闔篇说:
口者,心之门戸也。心者,神之主也。志意喜欲思虑知谋,此皆由门戸出入。故关之以捭阖,制之以出入。
《论衡》变动篇说:
人生于天,含天之气,以天为主,犹耳目手足系于心矣。心有所为,耳目视听,手足动作。谓天应人,是谓心为耳目手足使乎。
等等。其次是受到荀子的影响、主要在感情论、欲望论上,论述“心”对身体各器官支配作用的资料。例如,
《尸子》贵言篇说:
目之所美,心以为不义,弗敢视也。口之所甘,心以为不义,弗敢食也。耳之所乐,心以为不义,弗敢听也。身之所安,心以为不义,弗敢服也。然则令于天下而行,禁焉而止者,心也。故曰,心者,身之君也。
《淮南子》精神篇说:
心者,形之主也,而神者,心之宝也。形劳而不休则蹶,精用而不已则竭。是故圣人贵而尊之,不敢越也。
《淮南子》诠言篇说:
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接而说之,不知利害,嗜欲也。食之不宁于体,听之不合于道,视之不便于性。三官交争,以义为制者,心也。此四者,耳目鼻口不知所取去,必为之制,各得其所。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说:
凡气从心,心,气之君也。何为而气不随也。
《黄帝内经素问》灵兰秘典论篇说: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等等。
那么,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马王堆帛书五行篇》的身心观又是如何的呢?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在《马王堆帛书五行篇》的身心观中,上面所述的、荀子身心观中两种的“心”同时都出现了。关于与身体各器官相并列的、与身体各器官具有同样感情、欲望的“心”,在其第二十三章之说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文王源耳目之生,而知亓〔好〕声色也。源鼻口之生,而知亓好犫(臭)味也。源手足之生,而知亓好勶(佚)余(豫)也。源〔心〕之生,则巍然知亓好仁义也。
这里,“心”与“耳目、鼻口、手足”等身体各器官相并列,与“耳目、鼻口、手足”分别具有的所“好”相比,“心”未必占优势。但是,此“心”所“好”之内容,并非像荀子那样,指的是身体上、物质上的欲望,而是与其相反的精神上、伦理上的欲望,即称为“仁义”者。这点,《马王堆帛书五行篇》第二十三章说文的“心”,大致与西汉初期各文献一致。例如:《韩诗外传》卷一说:
传曰,衣服容貌者,所以说目也。应对言语者,所以说耳也。好恶去就者,所以说心也。故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则民之目悦也。言语遜,应对给,则民之耳悦矣。就仁去不仁,则民之心悦矣。
关于位处身体诸器官之上的、支配着身体各器官之感情、欲望的“心”,见其第二十二章之经文:
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心曰唯,莫敢不〔唯。心曰若(诺),莫〕敢不〔若。心〕曰进,莫敢不进。〔心曰退,莫敢不退。心曰深,莫敢不深〕。心曰浅,莫敢不浅。……。
第二十二章之说文有:
“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耳目也者,说(悦)声色者也。鼻口者,说(悦)犫(臭)味者也。手足者,说(悦)勶(佚)余(豫)者也。〔心〕也者,说(悦)仁义者也。之(此)数月/豊(体)者,皆有说(悦)也。而六者为心役,何〔居〕?曰,心贵也。有天下之美声色于此,不义则不听弗视也。有天下之美犫(臭)味于〔此〕,不义则弗求弗食也。居而不间(闲)尊长者,不义则弗为之矣。何居?曰,几不□□□,〔小〕不胜大,贱不胜贵也才(哉)。故曰,“心之役也”。耳目鼻口手足六者,人□□,〔人〕月/豊(体)之小者也。心,人□□,人月/豊(体)之大者也。故曰,君也。
“心曰雖(唯),莫敢不雖(唯)。”心曰雖(唯),〔耳目〕鼻口手足音声貌色皆雖(唯)。是“莫敢不雖(唯)”也。若亦然,进亦然,退亦然。
“心曰深,〔莫〕敢不深。心曰浅,莫敢不浅。”,“深”者,甚也。“浅”者,不甚也。深浅有道矣。故父謼(呼),口〔含〕食则堵(吐)之,手执〔业〕则投〔之〕,雖(唯)而不若(诺),走而不趋。是“莫敢不深”也。于兄则不如是亓甚也。是“莫敢不浅”也。……。
“心”也有其固有之“说(悦)”,在这点上虽与“耳目鼻口手足六者”相同,但这里也同时详细论述了“心”成为“耳目鼻口手足”之“君”、并支配“耳目鼻口手足”的构造形态。
二、“德”完成之际身体性、物质性的去除
在《帛书五行篇》中,还有一种与前文所述《帛书五行篇》之身心观相异的身心观存在。这种身心观不打乱“仁、义、知、礼、圣”之“五行”次序,使其统一为一个整体(与第七章经文说文、第二十八章说文之“为一”,或第一章经文、第十八章经文说文、第二十八章说文之“和” 相当。也可参考第十九章经文说文、第二十二章经文说文的“和”。)统一的“五行”和作为实践主体的自我之“心”形成浑然一体的状态(其状态相当于第七章经文的“亓独”,第七章说文的“亓蜀、亓心、一心”,第八章说文的“亓心”。还可参考第十九章经文说文、第二十二章经文说文的“同”。)当“德”到达最终的完善的阶段时,作为实践主体的自我便“舍(捨)”弃了身“月/豊(体)”,只有自我之“心”“独”存,但其作用却可施及于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就是这样一种哲学。例如,第八章经文说:
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也,有与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也,无与终也。
第八章说文中又有详细的解说:
“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言与亓月/豊(体)始,与月/豊(体)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有与始”者,言〕与亓月/豊(体)始。“无与终”者,言舍(捨)亓月/豊(体)而独亓心也。
此外,第七章经文说:
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
在其第七章说文中又有详细的解说:
“君子慎亓蜀(独)”,“慎亓蜀(独)”也者,言舍(捨)夫五而慎亓心。之胃(谓)□□。然笱(后)一。一也者,夫五为〔一〕心也。之(此)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言至内者之不在外也。是之胃(谓)蜀(独)。蜀(独)也者,舍(捨)月/豊(体)也。
不用说,这是“慎独“思想的表现之一。但是,这不是仅仅停留于自己的“心”对身体诸器官“月/豊(体)”的支配,而是将人体中身体的、物质的性质(相当于第七章说文的“舍月/豊”,第八章说文的“舍亓月/豊”,第十三章说文、第十八章说文的“流月/豊”)去除出去,解除来自于“月/豊”的束缚(相当于第十三章说文、第十八章说文的“忘塞”),由此升华至一种世界精神或绝对理性,通过这样的阶段,获得可以成为人的真正的主体性,可以说这是一种高扬主体性的哲学。除了已经引用的例子之外,再试举一、二例。例如第十三章经文说:
不乐无德。
其第十三章说文解释道:
“不乐无德。”乐也者,流月/豊(体),机(欣)然忘寒(塞)。忘寒(塞),德之至也。乐而笱(后)有德。
此外,第十八章经文说:
乐则有德。
其第十八章说文解说道:
乐者,言亓流月/豊(体)也,机(欣)〔然忘寒(塞)也。忘〕寒(塞),德之至也。乐而笱(后)有德。
等等。
然而,述及“慎独”思想的文献,如《荀子》不苟篇、《礼记》中庸篇、《礼记》大学篇、《礼记》礼器篇、《淮南子》缪称篇、《文子》精诚篇等,完全没有像上述《帛书五行篇》那样,在去除人之身体性、物质性的同时,高扬人之主体性。
在去除人之身体性、物质性的同时,高扬人之主体性,《帛书五行篇》的这种思想,笔者推测其一部分或许来源于当时的道家思想。
说起道家思想,自其哲学发生之初,就专以解决人的主体性问题为目的。根据其哲学主张,所谓人主体性,说的是通过去除人所具有的欲望、知识,去除附着于人身上的道德规范或政治利害,更进一步,彻底去除作为道德规范或政治利害存在根基的人之身体性、物质性,最终与“道”形成一体,将“道”所具有的本体的全能的能力当作自我的东西加以获取。例如:《庄子》大宗师篇说:
墮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
《庄子・在宥》说:
意,心养。……墮尔形体,吐尔聪明,伦与物忘,大同乎涬溟。
《庄子・天地》说:
愿闻神人。曰,上神乘光,与形灭亡。此谓照旷。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
等等。
在道家的哲学中,经常用“独”这个词来形容通过与“道”一体化来获得主体性的人。这个“独”字,就其哲学内容而言,意味着世界上唯一的绝对的实在,因此比起其他学派,这个“独”字是更适合于道家的专有术语。这个字在表现上也比儒家系统的“慎独”更为单纯朴素。它是各类道家文献中,使用相当频繁的一个概念。例如:《庄子》大宗师篇说:
吾犹守而告之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
《庄子》在宥篇说:
余将去女,入无穷之门,以遊无极之野。吾与日月参光,吾与天地为常。人尽死,而我独存乎。
夫有土者,有大物也。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明乎物物者之非物也,岂独治天下百姓而已哉。出入六合,遊乎九州,独往独来。是谓独有。独有之人,是之谓至贵。
《庄子》田子方说:
向者先生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
等等。
因此,《马王堆帛书五行篇》“慎独“思想的来源,不用说来自于彻底去除人的身体性、物质性,高扬其主体性的道家之“独”思想。但是,道家一直要到《淮南子》缪称篇才开始使用“慎独”这个词。
虽然这么说,但《马王堆帛书五行篇》毕竟是一部儒家系统的文献,所以决不会像道家哲学那样,籍着与“道”形成一体,而超越“天下”“国家”,飞翔到“六合”或“九州”那边去。《五行篇》所提倡的、去除了身体性、物质性的世界精神或绝对理性,也只是“五行”之“德”最终臻于完善之境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状态,所以,始终只是停留在“天下”“国家”之道德规范或政治公利范围内,只是在这一范围之内,其作用施及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例如,第十八章经文说:
有德则国家与〈兴〉。□□□□□。诗曰,文〔王在尚(上),于昭〕于天,〔此之胃(谓)也。〕
其第十八章说文解释道:
“有德而国家与〈兴〉。”“国家与〈兴〉”者,言天下之与〈兴〉仁义也。言亓□□乐也。“文王在尚(上),于昭于天,此之胃(谓)也。”言大德备成矣。
此外,第二十一章说文在讨论“君子杂(集)大成”,并叙述其美好作用之成果时说:
仁复(覆)四海,义襄(嚢)天下而成,繇亓中心行之。亦君子已。
此“杂(集)大成”, 不言而喻处在“五行”之“德”最终的完善的阶段之上。
如上所述,《马王堆帛书五行篇》不仅仅主张“心”君临于身体诸器官“月/豊(体)”之上,支配身体诸器官的欲望和认识,而且主张通过除去人之身体性、物质性,将人从“月/豊(体)”的束缚中解放开来,将“心”升华至一种世界精神或绝对理性的境界。这个作为世界精神或绝对理性的“心”,同时代表了由“仁、义、知、礼、圣”组成的“五行”之“德”的最终的完善的阶段,因此其范围停留在“天下”“国家”之内,其作用也限制在这一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论述,《马王堆帛书五行篇》把完成“五行”之“德”的“君子”主体性的核心,设定到了人“心”的内外两者一致之处——“天下”“国家”之上。
秦帝国推翻不久以后的汉初,人们恳切期盼出现的正是具备“仁、义、知、礼、圣”“五行”之“德”的全能型“君子”,是具有主体性意识能承当起新时代责任的新型士大夫。
(曹峰譯)